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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政**佛子山度假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外政〔2024〕20号)及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政**佛子山度假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工程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政**佛子山度假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政**佛子山度假区沿线
三、项目单位:****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服务中心5处,用地面积5962.68平方米,建筑面积4455.6平方米;游客驿站1处,用地面积1722.3平方米,建筑面积1212.03平方米;****中心1座,用地面积约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10.5平方米;改造提升景区应急救援站3处、沿线旅游道路30公里,智慧停车场7个,用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观景平台15座;改****中心10处;配套建设旅游公厕6座,建筑面积562.8平方米;景区标志标识系统、监控系统、安防消防、供水供电、环境整治提升等附属工程。
五、主要设计标准: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地面粗糙度为B类,建筑物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给排水消防一级。
六、工程概算:项目概算总投资47462.49万元,其中**费用40976.77万元,建设其他费用3572.61万元,预备费用1336.48万元,建设期利息136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211.62万元。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资。项目建设资金应依法合规筹措,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七、建设工期:35个月。
八、其他事项:鉴于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等前期有关工作已经行业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根据《****委员会关于试行投资项目分类评审的通知》(南发改审批函〔2022〕5号)规定,现同意免予组织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
请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快推进,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工程总概算表
****科技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