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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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丽土告字〔2024〕20号

****政府批准,****定于2024年6月3日15时以拍卖方式出让****空港KG-01-29-5地块等5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基本情况、规划指标等要求:

序号

地块

编号

土地坐落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

高度

(米)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1

****

空港KG-01-29-5地块

支六路与支四路交叉口西南侧

19769

工业

用地

50年

≥2.0

40-60

15-20

≤50

890

445

2

****

空港KG-01-30-3地块

支六路与规划二路路交叉口东北侧

14612

工业

用地

50 年

≥2.0

40-60

15-20

≤36

658

329

3

****

七百秧QBY-08-61地块

通济街与东十二路交叉口西南侧

39991

工业

用地

50年

≥1.8

40-60

15-20

/

1800

900

4

****

空港KG-01-25-1地块

支七路与支四路交叉口西南侧

29239

工业

用地

50年

≥2.0

40-60

15-20

≤50

1316

658

5

****

空港KG-01-25-2地块

支七路与支四路交叉口西南侧

22702

工业

用地

50年

≥2.0

40-60

15-20

≤50

1022

511

注: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二、“标准地”指标要求

序号

地块

名称

准入

产业类型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亩均税收(万元/亩)

土地产出(万元/亩)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R D经费支出与主营收入之比(%)

1

****空港KG-01-29-5地块

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

≥270

≥20

≥380

≥2.4

≥728.53

≥2.72

2

****

空港KG-01-30-3地块

通用设备制造业

≥270

≥22.6

≥380

≥4

≥2593.04

≥2.66

3

****

七百秧QBY-08-61地块

专用设备制造业

≥357.07

≥24

≥300

≥4.8

≥5259.48

≥3.22

4

****

空港KG-01-25-1地块

金属制品业

≥208

≥11.9

≥400

≥1.7

≥1704.70

≥1.72

5

****

空港KG-01-25-2地块

钢压延加工

≥200

≥11.2

≥400

≥0.4

≥155.46

≥0.84

三、竞买对象及要求:

****空港KG-01-29-5地块:已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的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业企业;

****空港KG-01-30-3地块:已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的通用设备制造业企业;

****七百秧QBY-08-61地块:已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专用设备制造业企业;

****空港KG-01-25-1地块:已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的金属制品业企业;

****空港KG-01-25-2地块:已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的钢压延加工企业。

但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市区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除外。本次拍卖出让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申请人****开发区****公司的,报名参加竞买时须按照《****公司开发建设的说明》中的规定提交《****公司申请》,竞得地块土地使用权后****开发区****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公司中的出资构成须符合《****公司开发建设的说明》的规定,且与《****公司申请》中的申明内容一致。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23日到2024年6月3日,******厅门户网站进入**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按系统提示及拍卖须知要求的材料提交申请。报名及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系统显示为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拍卖报价时间为2024年6月3日15时至最高价产生。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契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成交价款的3%由受让人向税务部门缴纳。

(二)该五宗地块的成交价款即为****与竞得人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出让价款(不含相关税费)。地块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日内缴清剩余土地出让价款,否则视为违约,****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三)本次拍卖不设出让底价。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578-****205

****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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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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