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藤县塘步镇南安村安东6组水库移民整村提升工程项目(E4504002831002726001001)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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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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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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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藤县塘步镇南安村安东6组水库移民整村提升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澄清事项:(略)

澄清内容:

序号

澄清项

澄清前内容

澄清后内容

1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3.7 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略),须在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5 %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5),履约担保的(略),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承包人提(略):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2%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5),履约担保的形式可以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澄清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2.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E(略)]2023年藤县塘步镇南安村安东6组水库移民整村提升工程项目.GXCF 附件:澄清文件(塘步).pdf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