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略)产教融合实训中心项目
项目编号:(略)
招标(采购)方式:(略)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采购)日期:(略)
(略)产教融合实训中心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略)
地址:(略)
投标报价:(略).24元(人民币大写:捌仟壹佰伍拾壹万玖仟玖佰捌拾元贰角肆分元整)
质量标准:(略)
工期:(略)
备注说明:(略)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略)
地址:(略)
投标报价:(略).00元(人民币大写:捌仟壹佰伍拾贰万贰仟玖佰伍拾柒元整)
质量标准:(略)
工期:(略)
备注说明:(略)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略)
地址:(略)
投标报价:(略).95元(人民币大写:捌仟壹佰伍拾贰万壹仟柒佰柒拾玖元玖角伍分元整)
质量标准:(略)
工期:(略)
备注说明:(略)
招标(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公示期: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略)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略),联系电话:(略)。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略);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略)【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略)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略)。
异议人(略),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略)。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略)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略)。
特此公告。
(略)
(略)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