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 西双版纳机场2024年第二批航站楼商业点位租赁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止日期 | 以本项目在e交易网站(http://(略)com/)公告显示的起止时间为准。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一、经公开征集,产生并确认有一(略),采用【协议】方式出租,并确定其为承租方。 二、经公开征集,产生(略)(含两个)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略)。 | |||||||
项目(略) | 本项目共2个标的,具体信息详见《西(略) | |||||||
项目简介 | 西双版纳国际机场于1990年4月建成通航,(略)国务院批准成为国家一类航空口岸,旅客吞吐量于2012年突破200万、2013年突破300万、2015年突破400万,2019年突破500万,2023年达到694万,全国旅客吞吐量排名46位。2023年冬航季机场在飞航线75条(国内74条,国际1条),有27家航空公司在本场运营,通航航点共有57个(直飞46个,经停11个),日最高旅客吞吐量超过2.8万人次,预计2030年将会突破1000万人次。目前,西双版纳国际机场将对航站楼部分商业项目进行公开招租,共涉及商业项目2个。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机场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略)C | ||||
现场踏勘 联系人 | 杨老师 | 联系电话 | (略) | |||||
踏勘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9:(略)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由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略))公开发布本次经营权有偿出租公告信息。本出租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经营权有偿出租是本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本次经营权有偿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略),并获(略) 二、本出租方对公告内容的(略)、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云交所予以公告; 三、本出租方已对云交所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云交所的交易规则; 四、如果(略),致使经营权无法行使等情形,本出租方承(略)。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云交所、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
重大事项披露 | 一、本项目按现状分标的出租。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若意向承租方报名标的的资格条件中有品牌要求,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须提供品牌的商标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商标续展注册证明、商标出租证明、注册商标变更证明等)及提交《品牌承诺函》(详见附件下载)。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中核定使用商品(略)的的业态和品类相符。项目成交后,按投报的品(略),并开展后续经营活动。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审批同意,承租方不得更换品牌。 | |||||||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略) 二、意向承租方于公告期间至被确认承租资格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报名人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及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以e交易系统显示保证金状态“有效”为准;(具体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四、意向受让方不得违反《合规及廉洁自律承诺书》(详见(略))相关要求。 五、意向承租方未被云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单位根据《云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列入黑名单,且目前不存在欠付机场相关费用。 六、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西双版纳机场2024年第二批航站楼商业点位租赁项目明细表》之资格条件。有品(略),还须符合附件之《西双版纳机场航站楼招租品牌定位》相关要求。 七、意向承租(承租)方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略) 八、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交 易 条 件 | 出租条件 | 详见《西双版纳机场202(略) | ||||||
履约条件 | 一、费用结算方式:承租(略)保证金,合同签订后按《综合资源使用合同》之结算条款相关规定完成合同费用结算。 二、出租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本次租赁中涉及的有关税收和费用,承租方按照(略),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承租方承担。 三、承租方应在合(略)拆除经营场所内的装修并恢复原状,拆除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承租方应与出租方签订《合规及廉洁自律承诺书》(详见附件下载),在后续经营过程中不得违反相关要求。 五、其他相关事宜详见《综合资源使用合同》(附件下载)。 | |||||||
补充说明: 1、在确定承租方的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按以上“交(略)均不(略),意向承(略)。 2.在确定承租方【30】日内,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提交商铺装修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效果图(含实景效果图)、平面布局图、水电负荷数据等。 3、出租方需向承租方移交经营场所,若因机场运行资源调整(包括但不(略))、整体商业资源规划、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等因素,致使出租方无法确定30日内向承租方移交经营场所的,承租方需在出租方书面通知时限内接收经营场地。出现以下情形的,出租方可取消承租方的成交资格或单方终止合同。 (1)若非出租方原因,承租方未在确定承租方30日内接收经营场所的,其成交资格将被否决,且不退还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2)若因出租方原因无法在确定承租方30日内移交经营场地的,在出租方向承租方发出接收经营场地书面通知后,承租方逾期超(略)。 | ||||||||
交易服务费 | 承租方应于《收款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本项目《收费标准》一次性向云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逾期未交纳的,该费用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送达”方式包括挂号信或快递形式以及传真、电子邮件、数据电文等现代化电子手段。挂号信或快递形式向承租方地址寄送3日后视为已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数据(略)已送达。) | |||||||
报名手续 | 一、线上报名手续 报名人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通过云交所网站((略)net)自行注册、登录、报名意向标的,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二、(略): (一)经报名人签署的《报名登记表》《申请与承诺》,《现场踏勘承诺函》《合规及廉洁自律承诺书》《禁止转租分租承诺函》《免租装修期承诺函》《经营场所调整及物业配套条件确认承诺函》《品牌承诺函》。(以上文件统一由云交所提供,其内容不得修改,修改后视为无效,具体详见附件); (二)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 (三)《西双版纳机场2024年第二批航站楼商业商业点位租赁项目明细表》之资格条件中明确的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 (四)云交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自然(略),应在以上材料上签字、捺手印;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报名的,应在以上材料上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报名材料统一扫描为一个PDF文本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云交所审核,报名人保证其(略)。 三、注意事项 报名人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的注册名称交纳,未以注册名(略)。(保证金的交纳详见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 |||||||
材料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祥云街55-59号银佳大厦17楼。 联系方式:(略)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法人单位及非法人组织)。 | ||||||||
保 证 金 设 定 及 处 置 方 式 | 交纳方式 | 按照e交易(略)。 备注: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后,报名人根据(略),充值后(略)。 | ||||||
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略) | |||||||
保证金金额(元) | 详见《西双版纳机场2024年第二批航站楼商业商业点位租赁项目明细表》 | |||||||
备注:如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被e交易系统有效识别交纳的,则该报名人不具备承租资格。(e交易(略),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 | ||||||||
处置方式 | 一、当承租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服务费并按相关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经出租方确认后,原路无息退回。 二、(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所(略),不予退还: (一)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二)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的意向承租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三)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四)在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及其附件,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交易价款的; (五)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略),则其所交纳(略),在按本项目收费标准扣除云交所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付至出租方账户。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云交所等相关机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进行追偿。 三、若出现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以及向出租方支付出租价(略) | |||||||
特别说明 | 一、云交所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项目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略),云交所(略)。 二、意向承租方应对出租项目标的现状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亲自查验出租项目标的、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等,在对项目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及标的物所在地涉及的法律法规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本次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三、本项目标的按现状进行出租,标的实际使用面积与公告所载面积如有差异,固定经营权费单价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出租方及其工作人员对项目标的物用任何方式(包括(略):电话等即时通讯、口头、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仅供参考,均不构成云交所对挂牌项目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四、意向承租方按本项目公告约定提交报名文件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接受并认可出租项目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含附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承租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 五、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项目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任何理由,拒签成交确认文件及合同等交易文书、拒付交易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 六、本项目标的相关材料的(略) | |||||||
附件下载 | ||||||||
附件1:西双版纳机场2024年第二批航站楼商业点位租赁项目明细表.pdf; 附件3:现场踏勘确认函.pdf;附件8:西双版纳航站楼招租品牌定位.pdf; 附件9:品牌承诺函.pdf;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名称 | 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机构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祥云街 55-59号银佳大厦17楼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陈女士 | 咨询 电话 | (略) | 咨询 时间 | 工作日 9:(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