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线乐清下塘停车场预留用地五年租赁权(第六次)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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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线乐清下塘停车场预留用地五年租赁权(第六次)

项目编号:(略)

挂牌价格

(略) 万元(首年)

出租面积

出租面积30088.8㎡

交易品类资产出租

出租(略)

所在地区浙江省 温州市 乐清市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略)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4-05-08

出租标的地址

乐清市城东街道振海村的S2线乐清下塘停车场预留用地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请联系 陈先生;厉女士|联系电话:(略)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略),除已(略),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略),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略)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略),若发(略),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略),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略)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略)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乐清市城东街道振海村的S2线乐清下塘停车场预留用地

土地证号

暂无土地证

土地面积

(略)米

用途

类型

轨道交通建设用地

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

使用期限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略):划拨决定书(乐土字[2020]43号)。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略)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略)

4、是否设立居住权:(略)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拍卖方式:采用年租赁权增价式拍卖的形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7、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略)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8、为保证公开招租市场的公平、公正,维护各意向承租方合法权益。各意向承租方在参加租赁资产报名及竞价过程中,不得以承租权为要挟,向其他意向承租方索取或支付非法利益或报酬。如发现上述行为,我司将取消本次招租活动,招租结果将不予以认定,并向公安机(略),违法意向承租方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拍卖费用、延期招租租金损失等)将保留追诉权利。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略)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租金起拍价63.2万元。前三年租金以成交价结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分别在成交价基础上递增4%和5%。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租金(略),先付后用。承租方须在拍卖成(略)并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

出租用途

游乐场为主,配套停车、体育和轻餐饮。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40万元,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

2、承租方需按出租方的要求,进行合法经营。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搭建违章建筑物,平整硬化后的场地标高不超过黄海高程3.2米,若原地坪标高超过3.2米的,不得再提升标高。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影响环境的物品。

4、该租赁标的物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或私人会所。

5、本租赁物属国有划拨用地,本宗地的用途为轨道交通用地,租赁期间如遇出租方自身使用需要或政府行政行为、城市建设工程启动、拆迁、公共利益等,须无条件终止本租赁协议,租金按实际使用日期结算,租金余额(略)。上述情形导致租赁面积变化的,则按实(略)。

6、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场地现场现状为准,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须承租人自行修缮、弥补、承担。

7、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作为其他经营业态使用。租赁场(略),实时录像查看权限需提供出租方。

8、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全部场地擅自转租,承租方可根据业态配套需要允许将部分场地对外招商经营。

9、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

10、租赁标的物的水、电等报装及根据业态功能需向有关部门办理的各项手续如装修、消防、验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卫生及排污许可等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如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出租方亦不返还已经缴纳的租金。承租方不得以标的物的原因致使审批相关手续受阻或以审批无法通过所造成损失为由,向出租方提出额外要求或索赔。承租方需自行完(略),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11、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租期

5年

有无免租期

免租期时间

3个月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承租(略)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承租意向人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报名时需追加最大股东为报名人承租本项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意向(略)规经营的单位(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略)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竞买人或连带责任保证人参加本次租赁竞拍活动。

4、符合消防安全及监管政策的要求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4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略),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略)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交中心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略)。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略)

遴选方式

拍卖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略)下午5时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1)报名、看样时间:即公告之日起至(略)午5时止。

(2)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杏花路200号侨房大厦二楼。

(3)看样地点:(略)

(4)咨询电话:(略)、13968997850;

出租方咨询电话:(略)

(5)拍卖会时间及地点:(略)午3点整,在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厅组织拍卖活动。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略),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承租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4、(略),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陈先生;厉女士

电话

(略)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s://(略)com/WZPT/

合作机构

名称

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温州市杏花(略)

联系人

陈先生

固定电话

(略)

手机

(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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