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市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星路88号育成中心E210-4
中标(成交)金额:(略)
服务类 |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天) | 服务标准 |
(略) | 详见(略)采购文件 | 详见(略)采购文件 | 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完赛 | 达到采购人验收合格的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略):
收费金额:(略)
收费标准: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注:1、成交供应商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人民币3300元整。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 3、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其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所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10%进行支付。 (为方便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核对,请在银行汇款凭证上标注项目标号如 :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服务费。) 4、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标准收费。 5、代理服务费缴交开户行:建行**自贸试验区航空港支行;账号:(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略)
1、采购方式:(略)
2、定标日期(确定成交日期):(略)
3、本项目信息公告日期:(略)
4、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71分。
5、其他:
未中标供应商可与我司联系退还保证金;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略)。本项目如果有要求供应商递交样品的,请各供应商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48小时内清退投标/报价样品,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自行处理投标/报价样品。 友情提醒:欢迎投标人(报价人)对项目采购过程中公告发布、采购文件购买、保证金缴交和退还、服务费收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等环节的服务进行监督。有关上述事项的服务质量及态度的投诉请联系综合部黄经理(电话:(略)),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
2.采购(略)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十、附件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