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动物园安保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5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FZHTZB[GK](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原因:
接采购人通知须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二)项目相关器材配备:第8.7条”内容进行调整。

更正内容:

将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二)项目相关器材配备:“★8.7考虑到公园所在(略)求投标人车辆配备必须包括但不限于1辆及以上电动四轮巡逻车具体要求:4座,做巡逻(略),并确保该车(略)(包括提供驾驶该类型车辆的必要证件以及人员)(注: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购置发票、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证、产权归属须与投标人一致;租赁车辆需提供覆盖服务期的租赁合同,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部分提供上述文件复印件)”

现更正为:“★8.7考虑到公园园区较大以及本项目保安人员巡逻效率等因素,投标人车辆配备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1、场内四轮电动车辆(4-5座/辆)1辆及以上,车辆质量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标准且车况良好可以正常使用并确保该车辆在园区内合规行驶。2、车辆进场前须做好巡逻车装饰(包括但不限于安装相关巡逻标志、爆闪灯等);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车辆自有的证明文件(如车辆购置发票等且发票购买人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车辆照片等或者完全覆盖项目服务期的租赁合同、车辆照片等,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部分提供上述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其他(略)

更正日期:(略)

三、(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大路36号花开富贵1#楼A座23层18H室、18I室、18J室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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