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引江济淮工程(**段)蜀山区3号弃渣场土地复垦施工运营一体化
原项目编号: (略)
原公告日期: (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引江济淮工程(**段)蜀山区3号弃渣场土地复垦施工运营一体化招标文件补疑5
项目编号:(略)
第一部分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P61页详细评审标准表中的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 2019 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承担运营任务的成员方提供)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省级及以上农业类奖项荣誉进行综合评审。
问:要求中的自 (略)来是指颁奖文件发布时间吗请予以明确。
答:以颁奖文(略)。
2.本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中开标一览表端口中需填写工期具体到日历天,请明确具体填写时间。
答:开标一览表端口中工期不作为评审内容,投标人自行考虑。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调整内容
1.本项目《运营管理任务书》中土地租赁费用计算方式中为“土地修复期结束后”,现调整为“建设期后”;“试运营期(土壤修复期)”均收取租赁费用。
2.本项目清单控制价中清单格式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提供格式不一致的以清单控制价中清单格式为准。
第三部分 延期部分内容
1.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略)1:00”,现延期到“(略)4:00”;
2.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6日11:00”,现延期到“2024年04月29日14:00”;
3.开标地点变更为:**市滨湖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路**)2楼4号开标室。
4.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略)
地 址:**市蜀山区小庙镇建设路与312国道**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略)
(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略)
附件:(略)项目补疑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