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市榕城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原因:“(略)”上传原因
更正内容:
1.采购公告中附件“(略)”上传原因无法显示,现补充相关附件((略))
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略)时30分00秒(**时间),**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303室。
2.各供应商自行浏览本更正公告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扫描回传至(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邮编:(略)
邮箱:(略)
采购人联系人:(略)
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4月24日